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基本流程:
2、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承担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单位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件、器件和材料生产单位或是为武器装备进行试验、贮存、和工程试验的组织;
●具有法人资格;
●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六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军标体系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
1、基本流程:
b.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
●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和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
●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无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1、基本流程:
2、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1、基本流程:
2、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
●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和水平和能力;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资金运营状况,具备相应的资金规模;
●近三年无严重延期交货记录,产品、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无虚报成本等违规行为;
●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等级;
●总装备发展部规定的其他要求。